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2-8 10:47:14
为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内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四项配套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2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zdb@gxjrb.gov.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乐路1号4号楼412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一处,邮编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